亮点黔西南讯 9月26日,册亨县质监局在坡妹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查处坡妹镇街上一家违规造“酒”作坊,现场查获并销毁93度酒精1150升及酒精勾兑的“白酒”450升。在报经册亨县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依法取缔了这家违规造“酒”小作坊。
据悉,早在今年6月24日,册亨县质监局在对各乡镇米酒监督抽查中就发现坡妹镇街上这家酒坊生产的“米酒”涉嫌质量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已对该酒坊进行检查,发现销售的“米酒”确实是用高度酒精勾兑而成,随即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酒坊的“米酒”及酒精进行了封存,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在9月26日再次抽查时,发现这家酒坊继续违法购买高纯度酒精勾兑水后作为白酒销售,并现场查获93度酒精1150升以及利用酒精勾兑的“白酒”450升。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第10条第2款 “白酒生产作坊不得使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和第33条第3款“违反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生产的酒类产品和利用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以违法生产的酒类产品价值5倍以上10倍一下罚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将所查获酒精以及酒精勾兑“白酒”没收并现场销毁,在报经县人民政府请示获准后,取缔了这家违规造酒小作坊,并责令其业主以后不能再从事白酒生产、销售等活动。
为让全县人民用上放心食品,维护平安和谐的市场环境,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表示,将按照“保护一批,发展一批,查处一批,打击一批”的原则,对所有食品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力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由于当前市场上白酒品种繁多,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在在选购、饮用白酒产品时,应注意正常白酒是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若是无色透明玻璃包装,把酒瓶拿在手中,慢慢地倒置过来,看是否有杂质。(邢祖性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