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册亨县纪委消息:近日,册亨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徐代胜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徐代胜在任册亨县坡妹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副镇长期间,用其他的票据来冲抵其在财政分局的借款;长期借用坡妹镇公款不及时冲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册亨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代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册亨县纪委)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