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发放2019年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66万元
12月11日,册亨县为落实困难群众阶梯电价减免政策,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返还册亨县2019年12月份城乡低保户与特困供养户电费,按每年120千瓦时(每户54.67元)的免费用电量,以“先征后返”的方式将返还电费兑现到户。
经统计,本次共发放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660140.25元,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及海福祥养老院的农村低保户5944户、城镇低保户5641户、特困分散供养户313户、特困集中供养户177户等共计12075户。
(黄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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