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6年后,黔西南一副县级干部被查处……
退休就意味着拿到了“贪腐免责牌”,“平安着陆”?未必!州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正志便是其中的典型之一。
杨正志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从安龙县国土局工作员开始,先后担任安龙县坡脚乡党委书记、安龙县农业局局长等职,最后成长为一名副县级干部。2006年10月,升任兴仁县副县长,之后任州纪委派驻州农委纪检组组长、州农委党组成员,2012年5月任州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于2013年12月退休。2020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退休6年之久的杨正志被州纪委州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2006年至2011年,杨正志任兴仁县副县长、州纪委派驻州农委纪检组组长、州农委党组成员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其作为实际控制人以他人名义成立兴仁县某农产品精加工公司。其间,杨正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虚假资料为其实际控制的兴仁县某农产品精加工公司骗取国家资金共计125.41万元。
杨正志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的权力变为索取好处的工具,除了违规经商办企业,其还利用职务之便在物资采购、拨付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余万元。此外,杨正志还在兴仁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并违规领取报酬4.2453万元。
2020年9月,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杨正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休待遇被取消;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退休进不了“保险箱”,违纪违法也没有“安全地带”,反腐败更不存在“既往不咎”,只要有违纪违法行为,即使时间再久远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州纪宣)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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