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弯道处不鸣喇叭还占道行驶 两车相撞
6月9日,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者楼镇高峰村通村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头部均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希望交警出警进行处理。
接警后,册亨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发现两车相撞在弯道处,民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并组织车主撤离车辆恢复交通。经民警询问得知,杨某驾驶货车从高峰村往册亨县方向行驶,一路下坡,行驶速度都保持在30码左右,行驶到事发地点时,因要驶入弯道,杨某也提前鸣喇叭示意,可对面车辆一下子就冲了上来,就撞上了。王某驾驶白色小轿车从册亨县城出发往高峰村方向行驶,行驶至事发弯道处时,未鸣喇叭示意,且占道行驶,就这样撞上了杨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后,均造成两车有不同程度受损,所幸,都无人员受伤。王某驾驶车辆占道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册亨县公安交警提示:驾车在乡村道路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遇弯道时要提前鸣喇叭示意,且减速缓慢驶入,不可占道行驶,更不可占道驶入弯道。这时如遇对向来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罗登东)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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