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牌号上贴红纸 册亨交警依法查获
2月18日,在黔西南州册亨县纳福大道册欣商城处,一男子用纸遮挡住车辆后车牌,并将车违停于道路上,被交警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18日下午3时,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城区纳福大道巡逻巡查时,在册欣商城处发现一辆轿车后车牌被人为故意永一张纸遮住,并且违停在路上,执勤人员见此情况就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查看。
经了解,驾驶员侬某某称自己并未故意拿纸遮住号牌,今天开车出门,是家里面的老人拿来贴的,出门办事情,自己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后车牌被遮住了,开来这里停下来去银行办点事情,就被执勤人员查获了。
民警对驾驶员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民警告知其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驾驶员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黔西南册亨公安交警提示:遮挡机动车号牌后,司机无所顾忌地行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遵纪守法,交通才会变得平稳有序。
(罗登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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