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职位:台丹清
职位:胡朝辉
5-1 职位:杨 勇 岑 江
6-1 职位:张卜元 黄 扬
7-1 职位:毛 月
8-1 职位:李仕林
9-1 职位:黄绍涛
11-1职位:谢文晋
12-1职位:陈兴文
12-2职位:姜德荣韦忠梅
13-1职位:陈文豪吴尅宇
14-1职位:陈星宇汪 海
14-2职位:姜佳琪
以上人员公示期为7天(从2014年9月25日起至10月1日止),公示期间若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实名举报。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欢迎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9--6610056(贞丰县纪委)
0859--6614768(贞丰县第五纪工委)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才中心)
温馨提示:
以上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17:00时前将《吸收(聘用)审批表》传到zfrjzx@126.com邮箱,《吸收(聘用)审批表》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服务栏)下载,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因考生未按时上交《吸收(聘用)审批表》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附:《吸收聘用审批表》有关说明
关于《吸收聘用审批表》的页面设置及填表说明
1、《吸收聘用审批表》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上服务栏)下载;
2、页面设置:正面:上2.5cm,下1.5cm,左4.0cm,右2.0cm,
背面:上2.5cm,下1.5cm,左2.0cm,右4.0cm;
3、相片大小:1寸免冠电子照片,采用电子版照片粘贴到吸收录用审批表上照片处;
4、相片规格:相素:360——450,大小:13——24KB;
5、吸收(聘用)单位(正面个人填写):填写自己所选的单位名称;民族:如(汉或布依);出生年月:xxxx.xx(指年月,用六位数字填写);政治面貌:如(团员或中共党员);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原在职的人员可以填写,未在职的不填写;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如实填写;体检结果、考察结果填合格;个人简历:xxxx.xx----xxxx.xx(指年月,用六位数字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指夫(妻)、儿(女)、父母。
6、吸收(聘用)单位(背面单位填写):考生不填写。
2-1 职位:罗济元 曹散周 刘光龙 郑维明 胡万紫 张荣俊 肖祥胜 张明光 刘卫 罗金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