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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珉谷镇2014年公租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贞丰县珉谷镇2014年公租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贞丰县珉谷镇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贞丰县珉谷镇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贞丰县珉谷镇金丰大道延伸段北侧
  3、项目概况: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无住房、住外租房、住危房等困难,使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逐步改善,贞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拟在贞丰县珉谷镇北侧建设“贞丰县珉谷镇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  于《贞丰县珉谷镇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贞发改字[2014]51号)、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000201429621号)以及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20000201404079号)。建设项目总投资35608.93万元,总规划用地73068.48平方米,其中公租房用地面积51966.01平方米,开发区预留用地面积21102.47平方米。公租房总占地面积819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351.42平方米,总建设套数3208套(普通公租房2668套,贞丰中学中高职教师公租房62套,廉租房478套)。项目根据建设地块特点,以河道为界,划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24651.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121.39平方米,建筑面积84530.16平方米,容积率2.96,建筑密度16.72%,建设套数1780套。地块二用地面积27314.20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76.47平方米,建筑面积81821.26平方米,容积率2.60,建筑密度17.91%,建设套数1428套。项目建成后均采用清洁能源,废水通过市政管道排入贞丰县污水处理厂。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影响回顾: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居民入住后产生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厨房设备、配电房、地下车库排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集水沟进入沉淀池集中,经沉淀后的废水其上清液回用于工程用水,如冲洗车辆,施工场地防尘和对临时土堆洒水等,严禁排入地表水体。
  ⑵ 废气治理措施:通过在建设场地的四周应设置围护装备,房屋建筑要实行封闭式施工以防止扬尘的扩散、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⑶ 噪声治理措施:通过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等措施治理施工期噪声。
  ⑷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挖填方基本平衡,弃土均为表土,在施工期间,表土临时堆放场上覆盖塑料薄膜,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后回用不外排。装修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全部运往清运至贞丰县建筑垃圾倒土场处置,不排入环境中。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预计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金丰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贞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这样河。
  ⑵废气治理措施:住宅油烟废气经家用小型抽油烟机净化后经集中烟道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为保证地下车库内空气质量,项目区内的地下车库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按设计方案地下车库通风按6次/h,将废气引入绿化带背离住宅楼排放。
  ⑶ 噪声治理措施:地下室废气抽排风机必须安装风机消声器;加大路边绿化降噪;对住宅临路一侧采用安装隔音玻璃窗和在住宅楼临近交通干道侧植树绿化等,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使房间内的声环境达标;机电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内,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小区路段应设置限速和禁鸣喇叭的标志。
  ⑷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小区内作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垃圾桶,对项目区居民进行教育,严禁随意丢弃垃圾,分类收集,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理。化粪池污泥由环卫工人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间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以上公示地址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从本公示之日起10日以内。

七、公示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0日。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贞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3985443896
  通讯地址:贞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邮编:553001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亮
  联系电话:15885065636
  邮  箱:306488539@qq.com

贞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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