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辅助力量,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望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以上(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驼背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正常,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品行败坏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经被公安机关聘用的协勤,被责令辞职的不予聘用;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原在望谟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辞职后2个月之内报名望谟县公安局辅警的不予聘用;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从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每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用人单位报名(用人部门岗位详情见附件1《辅警岗位统计表》),应聘人员现场需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望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报名说明:1、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寸彩色免冠照1张;2、报名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虚假、遗漏、错误、后果自负。)
(二)面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为确保拟招聘人员身体素质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开展体能测试,项目为2项:10乘4往返跑,俯卧撑(男)或1分钟仰卧起坐(女)。每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政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出现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等情形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审工作。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符合招聘单位条件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薪酬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招聘单位条件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试训一周,一周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望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后,实习期为一个月,实习期工资为1500元每月,实习期满后根据警种情况工资分为:局机关各部门每月2300元,特巡警大队每月3000元,派出所3000元,交警大队3000元。
四、特别说明
凡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等信息均以电话形式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对所有拟录用人员上岗时间由相关部门核实身体状况后再通知报道。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贯彻整个招聘过程,凡招聘过程及招录人员身体健康与疫情防控工作出现不符时,招录单位将视情暂定或者取消此次招聘录用。
咨询电话:0859-4618917
望谟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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