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人民法院 2021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3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
3、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法学(法律)专业、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晴隆县人民法院行政楼508室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3、笔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举止仪表、形象气质情况。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和政审:拟确定聘用人员需提交本人在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提交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录用: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聘用制书记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试用期内:20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三)试用期满: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录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晴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晴隆法院微信公众号:gh_2c0d17e68759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晴隆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616880(晴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59—7612300(晴隆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2021年4月20日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