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对去年贫困群众生活用煤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亮点黔西南讯 2月13日至20日,黔西南州晴隆抽派二个督查组,深入全县14个乡镇对2011年度贫困群众生活用煤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贫困群众生活用煤补助是各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农村弱势群体改善生产生活的重大举措。落实好贫困群众生活用煤补助发放政策意义重大,事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晴隆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此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级各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贫困群众生活用煤补助资金;是否按规定在2012年1月18日前将贫困群众生活用煤补助资金及时、准确、安全、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各乡镇在上报审核名单之前,是否到村组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是否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本人或者家属的名义领取燃煤补助的行为。四是有的农户没有农网一册通,通过其他农户的农网一册通上帐领取燃煤补贴,但没有农网一册通的农户是否真正领到燃煤补助。五是各乡镇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私自调整发放标准的行为。
县政府从县委督查室、监察局、工特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抽人组成两个督查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监督检查采取定点抽查和面上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杨 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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