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月19日,晴隆县公安局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陆某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陆某峰执行逮捕。
2月10日,晴隆县中云镇人民政府干职工到本镇小红寨村新合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遭到陆强和陆胜峰的无理阻碍,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中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展开调查,二人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晴隆县公安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对违法人员陆强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陆胜峰执行逮捕。(胡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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