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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公安局启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2012年07月20日 10:11:4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泽亮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晴隆县公安局印发了《晴隆县公安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全县公安机关各级派出所和警种的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方案明确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时间、组织领导、目标、范围及步骤。同时强调四大要求。

    一是县消防大队要提请县政府下发方案,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在做好日常防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各警种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情况,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要主动指导乡镇政府、乡镇安监站、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特巡警、治安、村(社区)等各方力量,明确乡镇消防联系指导人,条块结合,分层次、分领域包干进驻网格,形成全覆盖、立体化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风络。

    二是派出所要明确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并明确规定专人督促指导并参与乡镇、村(社区)和网格工作室,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辖区村(居)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监督检查;对乡镇、村(社区)、网格工作室排查移交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同时,依托治安联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志愿消防队和青年志愿者组建消防巡防队,并督促开展防火巡查工作。

     三是治安部门负责督促社区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坚决查处“十种违法行为”,并将消防安全列入保安队伍培训的必训范畴。同时,按照“保消合一”的要求,指导督促县保安公司对驻单位、场所的保安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将单位、场所的保安在履行治安职责的同时,兼顾“小网格”内防火巡查工作职责。保安人员除在上岗时对本单位、场所防火安全进行不间断检查巡查外,还要在附近发生火灾时,积极协助邻近单位、场所和群众处置火灾事故。县必须熟悉服务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道路、水源、消防器材和种类和位置、周边情况及消防预案情况;对初期火灾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按照消防预案及时开展火灾扑救,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现制止消防违章行为,并报告服务单位整改;服务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告派出所或消防大队处理。

     四是特巡警大队将巡防警力就近纳入“小网格”片区网格工作室组成人员,并依托巡防警力,组建“巡消合一”巡防队,在开展日常巡逻工作的同时,兼顾防火巡查任务。结合日常巡逻,熟悉辖区情况,全处置前期火灾,会开展消防宣传提示,会履行防火检查职责,并严格落实“四查”工作内容。“四查”即:查沿街门面存在“三合一”、“二合一”现象、查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查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查建筑周围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现象。让巡逻车在开展治安巡防的同时,成立流动的消防工作站和宣传站。五是交警部门负责加强灭火救援交通保畅工作;刑侦部门参与做好亡人、有纵火嫌疑等火灾的调查处置;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各派出所的消防执法工作;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察。

    另外,县公安局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定期检查督导。在开展网格化的每年年底,县公安局将结合消防工作目标考评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工作推进快、排查隐患效果好的派出所进行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李泽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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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公安局启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7月20日 10:11:49 | 李泽亮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晴隆县公安局印发了《晴隆县公安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全县公安机关各级派出所和警种的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方案明确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时间、组织领导、目标、范围及步骤。同时强调四大要求。

    一是县消防大队要提请县政府下发方案,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在做好日常防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各警种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情况,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要主动指导乡镇政府、乡镇安监站、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特巡警、治安、村(社区)等各方力量,明确乡镇消防联系指导人,条块结合,分层次、分领域包干进驻网格,形成全覆盖、立体化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风络。

    二是派出所要明确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并明确规定专人督促指导并参与乡镇、村(社区)和网格工作室,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辖区村(居)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监督检查;对乡镇、村(社区)、网格工作室排查移交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同时,依托治安联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志愿消防队和青年志愿者组建消防巡防队,并督促开展防火巡查工作。

     三是治安部门负责督促社区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坚决查处“十种违法行为”,并将消防安全列入保安队伍培训的必训范畴。同时,按照“保消合一”的要求,指导督促县保安公司对驻单位、场所的保安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将单位、场所的保安在履行治安职责的同时,兼顾“小网格”内防火巡查工作职责。保安人员除在上岗时对本单位、场所防火安全进行不间断检查巡查外,还要在附近发生火灾时,积极协助邻近单位、场所和群众处置火灾事故。县必须熟悉服务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道路、水源、消防器材和种类和位置、周边情况及消防预案情况;对初期火灾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按照消防预案及时开展火灾扑救,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现制止消防违章行为,并报告服务单位整改;服务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告派出所或消防大队处理。

     四是特巡警大队将巡防警力就近纳入“小网格”片区网格工作室组成人员,并依托巡防警力,组建“巡消合一”巡防队,在开展日常巡逻工作的同时,兼顾防火巡查任务。结合日常巡逻,熟悉辖区情况,全处置前期火灾,会开展消防宣传提示,会履行防火检查职责,并严格落实“四查”工作内容。“四查”即:查沿街门面存在“三合一”、“二合一”现象、查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查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查建筑周围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现象。让巡逻车在开展治安巡防的同时,成立流动的消防工作站和宣传站。五是交警部门负责加强灭火救援交通保畅工作;刑侦部门参与做好亡人、有纵火嫌疑等火灾的调查处置;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各派出所的消防执法工作;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察。

    另外,县公安局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定期检查督导。在开展网格化的每年年底,县公安局将结合消防工作目标考评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工作推进快、排查隐患效果好的派出所进行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李泽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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