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晴隆县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同志,他不善言谈,但待人诚恳;他热爱事业、忠于职守、实干进取、默默奉献、厌恶奢糜、廉洁奉公。他就是人称“小彭铁码头”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彭德尧。
热爱事业 追求理想启新程
彭德尧,中共党员,1989年从黔西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毕业后,先后在晴隆县原新民乡、长流乡从事秘书、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工作。那时的乡镇公路不通,条件很艰苦,但他从未被艰难困阻所吓倒,他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政府工作中,努力做到工作热情、活泼、效率、效果的目标追求,全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和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有效打开了工作局面,工作成绩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从89年至1991年连续两次荣获县政府先进个人奖励,在别人的称赞中,他并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反而认为自己工作中法律知识不够,解决群众利益冲突问题很吃力,于1992年艰苦学习考入贵州省政法学院攻读法律,全面系统的掌握法律知识。毕业后被选调到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遂了他执法为民的心愿。
廉洁奉公 维护公正显忠诚
他进入检察院后从事“两劳”及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工作,工作中他廉洁奉公,给自己拟定了“三不原则”,一是当事人请客不去;二是说情者宴请不去;三是违反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事不干。因此也遭到很多人的唾骂,但他的“三不原则”始终伴随着他的一言一行,坚决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驻所期间清理了罪犯人员档案895件,清理超期羁押73人,立案查处干警滥用职权犯罪2件2人,干警违规违纪建议“两劳” 纪检部门处理5人。保障了执法场所执法活动的执法秩序。在办理案件中,个别当事人无法向他说情,于是找他的上级领导希望能网开一面,他于情于理进行解释,对案件进行了公正处理,有效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从98年到2004年间未出现涉检案件上访发生。上级领导对他驻所戏称为“小彭铁码头”。
彭德尧驻所期间,正值“97”新刑法和刑诉法的实施阶段,在实施新刑法和刑诉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如果超期羁押不解决,新刑诉法无法有效执行,彭德尧与看守所、省院控申处进行了多次研讨,提出了调研报告,要求改变换押制度的请求,得到省院采纳,在全省推广,超期羁押得到有效控制。他因此于2004年黔西南州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实干进取 化解矛盾促和谐
2006年调整到院办公室,充实办公室力量,负责文秘工作,一年中50多篇检察新闻被省、州、县各级媒体采用,其中2篇调研文章上省级内刊,既宣传了党的法律政策,也进行了办案经验传播,办公室工作上升到全州前列。2007年调整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涉检案件信访工作中,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树新风,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从2007年以来,清理群众来信来访151件,立案复查不服本院决定及不服人民法院判决案件9件,维持决定、判决5件,执法有误纠正1件,给予申诉人赔偿3件;办理上级院、人大、政法委、检察长等交办案件20件;清理10年以上并办结的历年积案2件;受理举报线索34件,移送自侦部门查处31件,来信来访中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3件;不属本院管辖转其它机关并协调处理86件。受理的151件来信来访中,群众诉求解决率达100%,有力维护了信访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实现了零上访的工作目标,自2009年以来,该院突破了两年无涉检信访案件的工作局面。在抓办案效率的同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工作成果,制订了《司法救助制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举报奖励制度》、《涉检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等15项工作制度。对办理的控申举报信访案件,彭德尧下访巡访12次,了解犯罪行为造成刑事被害人生活困难及时以予救助。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掌控,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的前沿,最大限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初他负责的控申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 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何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