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工商大厂分局加强春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
亮点黔西南讯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消费已进入旺季。黔西南州晴隆县工商局大厂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该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在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才能够核发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是对已被取消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的企业、零售经营者,应及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报上级机关批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是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四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截止目前,该分局执法人员检查辖区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主体24户,均未发现违法行为。(龙洪相 黄 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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