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纪念《消法》二十年 “双十佳”评选出炉
亮点黔西南讯 为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和2013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活动来临之际,激发消费维权人员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打造诚信晴隆消费新形象,促进晴隆消费维权上台阶。日前,经晴隆县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站”和“十佳消费维权站长”评选表彰活动。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该协会采取地方政府和工商分局(消协分会)推荐、县消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审定公示等方式,对消费维权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截止目前,评出莲城南街社区投诉站、中心社区投诉站、大厂社区投诉站、花贡社区投诉站为“十佳消费维权站”单位;评出朱素琼、刘光丽等4人为“十佳消费维权站长”候选人。(龙洪相 孙志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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