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一"公司"伪造营业执照 骗走政府项目资金23万元
唐某伪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骗取签订的晴隆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核桃建设项目承包合同。
亮点黔西南讯 晴隆一"公司"伪造营业执照,骗走政府项目资金23万元。近日,该案已被晴隆县工商局移送了司法机关。
1月31日,黔西南州晴隆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股监督检查人员在受理、审查当事人康某提供新办注册登记的资料中,发现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有“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检查人员立即作出第一反应,向发证机关了解:是否无《营业执照》可以办理“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答复:当事人是有“营业执照”的。此后,检查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办理“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使用的“营业执照”,当事人提供了“晴隆县林苑农林水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号:5223240016580(13位数),经济性质:未填写,发照机关加盖的公章与“晴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印章不相符。按照相关规定,从2011年工商注册登记窗口集成系统升级使用起,新办营业执照注册号升为15位数。检查人员通过集成系统输入注册号(5223240016580)加以核实,集成系统未能提供“晴隆县林苑农林水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判断该当事人持的“营业执照”涉嫌伪造,立即将当事人的提供相关资料转交县局经检大队立案调查。
经查,晴隆县林苑农林水有限责任公司是2012年11月16日在该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委托李某于2012年12月28日前来该局办理,注册资金10万元。而伪造的“晴隆县林苑农林水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当事人利用150元从外地买的,发照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园林绿化苗木出售;兼营:水利设施安装。通过当事人私自雕刻该公司印章等环节,2012年9月1日,当事人利用伪造的“营业执照”到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骗取该公司机构代码证;2012年9月12日,到晴隆县国税局骗取该公司税务登记证;2012年9月21日 ,当事人利用伪造的营业执照、骗取的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到晴隆县林业局骗取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核桃建设项目资金79.23万元的承包合同签订,同时并以该公司的名誉向县林业局“借”走该项目资金23万元。
为此,该案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违法行为。目前,该局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该案移送了司法机关。(龙洪相 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