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获黔西南州2012年消防工作优秀单位表彰
亮点黔西南讯 在3月22日召开的黔西南州2013年消防工作会议上,晴隆县人民政府被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表彰为“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华代表县人民政府上台领奖。
2012年是晴隆县消防工作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大跨越之年,一年来,全县消防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消防支队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全县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消防站建设、消防经费保障、消防装备建设、农村和社区的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铺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工作、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整体防范火灾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2012年,全县共检查单位233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478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857处,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责令“三停”18家,查封37家,拘留14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显著。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消防大队被公安部表彰为“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消防大队,在“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战”中,消防大队被公安部表彰为“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战”成绩突出大队,这是黔西南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均被省消防总队记个人三等功。
同时,县政府加大经费投入,拨付专项经费810万元修建了占地4645.58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3503.65平方米的消防站,投入413万元分别购置了一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一台登高平台消防车,18项个人防护装备、特种装备、应急救援装备、攻坚组装备。同时,2012年6月28日消防站顺利实现驻兵,全面提升了晴隆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最大限度保卫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晴隆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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