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出台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亮点黔西南讯 晴隆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紧紧抓住全省“5个100”工程千载难逢的机遇,完善县城及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晴隆打造成为“宜业、宜居、宜商、宜游”的“袖珍”山城。
近日,该县出台了《晴隆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规定。
一、认真做好征收、拆除工作,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坚持已批准征收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扩大范围;坚持补偿界定,不补偿“两违”对象。
二、认真做好规划安置工作,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安置。
坚持正房占地列入宅基地面积;坚持先拆先划的原则;坚持新城北片区被征收户在风情街安置、其他被征收户就近就地安置;坚持被征收户宅基地安置实行先拆完先移交先划地。
三、认真做好安置地房屋建设,确保被征收人房屋建设执行政策不走样。
严格按详规和风格风貌建设;安置地统一办理规划,国土审批手续;安置地块的水、电、路设施到地块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用地在签订协议6个月内提供;宅基地安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四、认真执行晴府办发〔2011〕217号文件,确保本补充规定完善补偿安置。
据悉,此次出台的补偿方案主要是为了满足县城东观新区,南环路及物流中心等县城土地及房屋征拆。(刘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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