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的的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县总工会研究,决定聘任赵奎等14名同志为晴隆县各乡(镇)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
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的要求,县总工会聘任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将以困难职工、农民工为援助服务对象,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以及进行仲裁代理和诉讼代等手段,为困难职工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受聘的这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将真正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出发,按照法律援助所赋予的职能,发挥特长和优势,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晴隆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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