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莲城工商分局专项整治“合同格式条款”
亮点黔西南讯 “国庆”临近,黔西南州晴隆莲城工商分局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的节日,采取措施,扎实开展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加强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的潜在危害,提高消费者对格式合同的认识。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格式合同备案意识。
突出行业重点。以“物流服务、装饰装修、餐饮服务、超市”等消费者反映合同格式条款问题行业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违法自制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凡是“最终解释权归某某超市(商店)”“特价、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谢绝自带酒水”等字样违法条款均属重点严查对象。
加大查处力度。该分局主要针对一些经营单位自行制定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霸王条款”进行检查,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个体户)21户,检查各类合同14份,店堂声明告示16块;查获违反《贵州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案件1件,此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龙洪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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