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4家单位获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决定命名兴仁县文广局等30个单位为“全州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予以授牌。晴隆县莲城镇东北社区、沙子镇保家村、县第一小学和县公安消防大队4家单位荣获命名。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晴隆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命名要求,全州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示范单位学习,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广泛深入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柏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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