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晴隆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着力提升基层残疾人幸福指数。
该《实施意见》规定: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在“十二五”期间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扎实肯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认真做好乡(镇)残联人员的配备和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形成残健融合,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呼声,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该县将改善基层残联办公条件的投入及工作经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补贴和教育培训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预算26.4万元作为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酬,以确保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稳步推进。(龙昌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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