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晴隆县委书记批示:晴隆各部门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
1月初,根据县委书记姜仕坤的批示,晴隆县纪委及时将《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转发到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求该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案例选编》,确保通报的典型案例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把《案例选编》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连日来,该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纷纷表示,一是要加强经常性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预警纠错防线、党纪国法防线,树立党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二是要从《案例选编》中汲取深刻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要结合实际,把学习《案例选编》与治惰促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本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纪律保证。
如,1月13日,晴隆县委统战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要求统战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带头执行干部作风“十不准”、“十严禁”的要求,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统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龙昌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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