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兴义男子欲跳吊塔恶意讨薪 晴隆警方成功处置
男子强行爬到吊塔上阻止施工,威胁不给工钱就要跳塔自杀。
男子姓张,现年20岁,贵州兴义人,自称其有9000余元工资被施工方拖欠未支付。图为事发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8日10时许,黔西南州晴隆县公安局莲城派出所接晴隆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方报称:有一名男子在我们工地上恶意讨薪,还强行爬到吊塔上阻止施工,威胁不给工钱就要跳塔自杀。
接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经初步了解到:该名男子姓张,现年20岁,贵州兴义人,2014年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地上开吊塔,自称其有9000余元工资被施工方拖欠未支付。施工方老板提供张某工资支付单及银行打款记录,显示该笔工资已经支付。经工作无效,张某执意不离开吊塔,该所副所长郭仕进寻机爬上35米高的吊塔上做其思想思想工作,1个小时过去,张某始终要求不给钱就不下吊塔,还逐渐走向吊塔边缘,并威胁要民警离开吊塔,否则跳塔自杀。为稳定当事人情绪,郭仕进先下吊塔并将此情况报告该局指挥中心。
11时许,该局值班纪委书记周平带领县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张祥及队员15人亲赴现场,听取详细情况汇报后,周平书记与当事人对话做其思想工作。经一个多小时政策、法律、情理等疏导工作,张某主动从吊塔下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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