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四项措施”建设法治平安县
亮点黔西南讯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保障,没有稳定的保障,就没有发展。为了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出击,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运行,实现长治久安,晴隆县需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法治平安县建设。
成立“治安联防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要以“治安联防队”为抓手,扎实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组建了1支15人左右的乡(镇)片区治安联防队和10—15人左右的村级治安联防队,其中乡(镇)片区联防队由乡(镇)政法委书记部长担任联防队队长,并分别选派1名派出所民警或协警担任各联防队指导员,把各村治保主任同时纳入联防队伍,有效提高联防队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村级治安联防队由包村片区领导担任队长,承担领导责任;包村负责人担任副队长,具体负责所包村治安联防事宜;组员由包村人员、村(社区)常务干部、村社区委员、村民小组组长组成。各联防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治安巡逻”,为构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以开展活动为契机,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班子成员接访机制”“治安巡防”、“十户联防”、“领导带头接访”等活动的实施,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搭建干群纽带,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水平,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和谐型维稳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加强平安建设民主管理。督促各村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级推行民主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广大农民朋友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主动创造属于自己的平安环境,民主创建和管理和谐稳定的村落。
推行网格管理、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实行社会治理网格化、网格治理清单化、清单管理制度化。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及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把各村(社区)视为一个大网格,推行网格管理制度;再从中划分网格化管理单元格,形成网格治理清单;每个网格化单元格明确一名管理员,安排配备一名民警、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形成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意识。着力构建“人防为依托、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支撑”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刘泽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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