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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4官员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2015年08月21日 10:27:5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张凤利

亮点黔西南讯 近期,笔者从黔西南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4官员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是:晴隆县大田乡民族村卫生员柏胜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晴隆县大田乡新寨村卫生员田馥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晴隆县中营镇副科级干部杨召国受行政警告处分;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张鹏受记过处分。(本网张凤利 报道)

晴隆县大田乡民族村卫生员柏胜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大田乡民族村卫生员柏胜龙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柏胜龙身为中共党员,在从业过程中,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州发改社会〔2011〕119号文件规定,虚开假处方,套取国家农合资金,其行为构成贪污,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晴隆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柏胜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贪污的国家农合资金31794.1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大田乡新寨村卫生员田馥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大田乡新寨村卫生员田馥铖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田馥铖身为中共党员,村卫生员,在从业过程中,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虚开假处方,套取国家农合资金,其行为构成贪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中共晴隆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田馥铖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贪污的国家农合资金32985.83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中营镇副科级干部杨召国受行政警告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中营镇副科级干部杨召国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杨召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岗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旷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款的规定,经晴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召国行政警告处分。(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张鹏受记过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张鹏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鹏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购买公务用车和使用公用经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情节较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第三条、第十条、《黔西南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晴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鹏记过处分,张鹏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055元,收缴国库;所购车辆移交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置。(晴隆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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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4官员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8月21日 10:27:59 | 张凤利

亮点黔西南讯 近期,笔者从黔西南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4官员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是:晴隆县大田乡民族村卫生员柏胜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晴隆县大田乡新寨村卫生员田馥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晴隆县中营镇副科级干部杨召国受行政警告处分;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张鹏受记过处分。(本网张凤利 报道)

晴隆县大田乡民族村卫生员柏胜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大田乡民族村卫生员柏胜龙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柏胜龙身为中共党员,在从业过程中,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州发改社会〔2011〕119号文件规定,虚开假处方,套取国家农合资金,其行为构成贪污,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晴隆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柏胜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贪污的国家农合资金31794.1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大田乡新寨村卫生员田馥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大田乡新寨村卫生员田馥铖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田馥铖身为中共党员,村卫生员,在从业过程中,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虚开假处方,套取国家农合资金,其行为构成贪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中共晴隆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田馥铖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贪污的国家农合资金32985.83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中营镇副科级干部杨召国受行政警告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中营镇副科级干部杨召国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杨召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岗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旷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款的规定,经晴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召国行政警告处分。(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张鹏受记过处分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晴隆县纪委对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张鹏严重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鹏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购买公务用车和使用公用经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情节较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第三条、第十条、《黔西南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晴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鹏记过处分,张鹏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055元,收缴国库;所购车辆移交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置。(晴隆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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