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六个严禁”治理“节日腐败”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中秋、国庆即将到来,近日,晴隆县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从严治理和有效预防“节日腐败”,促进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晴隆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过中秋节、国庆节之名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网购卡以及提供或组织的旅游活动。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将上述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作出安排,把纪律和规纪挺在前面,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好宣传、教育、监督,严禁单位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借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县纪委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龙昌琳 报道)
相关信息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