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建立“四位一体”发展保障体系
亮点黔西南讯 从今年9月份起,晴隆县将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岗位责任机制、干部激励机制、干部召回机制“四位一体”的发展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措施具体化、落实精准化、考核精细化、奖惩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建立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管理,建立目标责任清单,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以督查考核委员会为考核机构,建立健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日台账、周小结、月考评、季约谈、年考核”制度。
建立岗位责任机制。对岗位工作标准进行量化,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体系,做到因岗定责、因岗定标、因岗定人,力争人岗相适,逐步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岗位竞争机制。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优化现有工作流程,做到履责流程清晰简捷,工作落实有章可循,有效提升履责能力。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岗位工作制度,加大职责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公众监督,规范干部履职行为。
建立干部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州委“9+1”机制,在考核考评工作中发现干部;在产业发展工作中发现干部;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发现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发现干部;在同步小康工作中发现干部。严格执行“三个兑现”,对工作滞后,推进缓慢,工作出错的干部让其“丢面子、丢票子、丢位子”,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让其“有面子、有票子、有位子”。
建立召回问责机制。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晴隆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单独或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召回管理、组织处理、绩效惩罚等方式,对思路不清、措施无力、工作推进缓慢、目标任务完成不好、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不胜任不称职等类型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处理,推动工作精准落实。
为扎实推进“四位一体”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该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岗位职责、注重实绩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和督促检查。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党建约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考评所得分数作为干部职工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召回管理、岗位调整、工资晋级、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龙昌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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