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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推行“立案预审”提高民生案件结案率

2016年08月30日 08:19:40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今年以来,晴隆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审理方式,积极推行“立案预审”,将审理工作贯穿纪律审查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民生案件质量和审理效率。

基层案件全部纳入“立案预审”。为破解乡镇民生监督组办案业务不熟的难题,县纪委将民生监督组自办案件以及“乡案县协审”范围内的基层案件全部纳入“立案预审”。案件承办单位在对问题线索初核结束7日内,将拟立案的违纪问题相关资料提交县纪委审理室进行预审,着重从被调查对象身份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对象、行为是否涉嫌违纪且情节是否需要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违纪事实的证据规格是否达到立案要求、对违纪行为定性是否准确四个方面进行预审。
严格执行“四种形态”要求。对“立案预审”的案件进行分类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基层单位班子会或党委会研究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重新认定、了结、补充调查等处理意见。
实行“指导、协调、联审、督办”四项措施。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县纪委常委负责指导、协调,整合审理骨干力量,及时组织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集体讨论“联审”,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督办,严把审理质量关。通过强化立案预审,截止目前,全县各民生监督组共查办民生案件80件,案件结案率达到97%,处分73件74人,涉及金额817.34万元。
(晴隆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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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推行“立案预审”提高民生案件结案率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 2016年08月30日 08:19:40 | 

 今年以来,晴隆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审理方式,积极推行“立案预审”,将审理工作贯穿纪律审查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民生案件质量和审理效率。

基层案件全部纳入“立案预审”。为破解乡镇民生监督组办案业务不熟的难题,县纪委将民生监督组自办案件以及“乡案县协审”范围内的基层案件全部纳入“立案预审”。案件承办单位在对问题线索初核结束7日内,将拟立案的违纪问题相关资料提交县纪委审理室进行预审,着重从被调查对象身份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对象、行为是否涉嫌违纪且情节是否需要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违纪事实的证据规格是否达到立案要求、对违纪行为定性是否准确四个方面进行预审。
严格执行“四种形态”要求。对“立案预审”的案件进行分类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基层单位班子会或党委会研究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重新认定、了结、补充调查等处理意见。
实行“指导、协调、联审、督办”四项措施。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县纪委常委负责指导、协调,整合审理骨干力量,及时组织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集体讨论“联审”,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督办,严把审理质量关。通过强化立案预审,截止目前,全县各民生监督组共查办民生案件80件,案件结案率达到97%,处分73件74人,涉及金额817.34万元。
(晴隆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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