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烤烟生产办公室主任刘渊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0月10日 12:35:00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 作者: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期,晴隆县纪委对县烤烟生产办公室主任刘渊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至2016年刘渊在任晴隆县烤烟生产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9月21日,经晴隆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渊党内警告处分。
(晴隆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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