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高速路上停车抓“打屁虫” 被记6分罚款100元
2016年10月28日 10:15:59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王寿书
10月23日,我州高速交警依法查处1起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陈某驾驶证被记6分,罚款100元。事因驾驶员陈某一时兴起,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到高速公路旁抓“打屁虫”(书名:九香虫),幸好被高速交警及时发现,避免了次生事故发生,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7时20分,民警巡逻至晴兴高速公路3公里+100米(小地名:普安县登攀)处时,发现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靠有一辆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贵E籍轻型货车,民警对使用喊话器进行喊话,也未收到驾驶员或其他人员的回应,见此情形,民警对该车车主联系方式进行查询,同时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对来车方向的车辆进行预警提示。就在拍照过程中,一名年约五十的男子从山上端着塑料盆冲下来,自称是该车驾驶员陈某。
经了解,陈某系义龙试验区顶效镇人,当天中午接到公司电话,让其从顶效拉送水泥到晴隆县沙子岭,陈某在卸完货返程途中,看到路边山上的小树丫上有很多打屁虫飞来飞去,于是萌生了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去抓打屁虫的念头。当民警询问为何要捕捉打屁虫时,陈某称:“因为我的一个朋友说,‘打屁虫’又叫九香虫,虽然会放臭味,其实它具有丰厚的药用价值,而且还很美味。自己很爱吃野味,见此情形兴奋不已,加上货已送到,觉得没什么事情,所以心想抓点美食回去下酒。”于是陈某将念头付诸于行动,停车后去抓打屁虫,没想到才抓了小半盆,民警就巡逻至此。
了解了情况后,民警严肃批评了陈某这种只顾美味不顾安全,置别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置交通法规于不顾的危险、违法行为,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的违停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陈某因为贪美食而违法付出了相应的违法成本,陈某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以后绝不再犯。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只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若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临时停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关灯、设置警示标志,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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