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兑现2016年度法律援助补助19万余元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积极性和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近日,晴隆县司法局对2016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审核全部结束,兑现2016年度法律援助补助19.54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晴隆县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四统一”原则,即统一申请、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应援尽援”。严明办案纪律,杜绝“吃、拿、卡、要”。强调学习提高,高度负责,不推诿、不拖沓,让受援人员省心、放心、安心。
据悉,2016年,晴隆县法律援助中心总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4件,其中:民事代理134件,刑事代理43件,非诉代理17件,共发放法律援助补贴19.54万元。(胡高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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