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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经侦大队破获1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04月03日 14:43:0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骅

近日,晴隆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国税部门的协助下,经过慎密侦查,成功侦破1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月12日,经侦大队从上级公安机关接到线索称,晴隆县某大药房2017年8月23日涉嫌接受沈阳一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押税款。
获取线索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在国税部门的协助下开展调查工作。经侦查,发现该大药房管理人刘某安排员工于2017年8月23日通过QQ向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85300.85元,税额14501.15元,价税合计99802元,其抵扣税额为14501.15元。在掌握了该药店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证据后,2018年3 月16日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女,现年31岁,安顺市西秀区人)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骅)
责编:邹艳红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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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经侦大队破获1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亮点黔西南 | 2018年04月03日 14:43:01 | 李骅

近日,晴隆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国税部门的协助下,经过慎密侦查,成功侦破1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月12日,经侦大队从上级公安机关接到线索称,晴隆县某大药房2017年8月23日涉嫌接受沈阳一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押税款。
获取线索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在国税部门的协助下开展调查工作。经侦查,发现该大药房管理人刘某安排员工于2017年8月23日通过QQ向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85300.85元,税额14501.15元,价税合计99802元,其抵扣税额为14501.15元。在掌握了该药店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证据后,2018年3 月16日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女,现年31岁,安顺市西秀区人)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骅)
责编:邹艳红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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