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歧途险致妻离子散 倾心调解挽回一个家庭
近日,黔西南州晴隆县紫马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纠纷,促进了该辖区的和谐稳定。
代某,男,27岁,2018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现被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代某因罪获刑后与妻子的关系急剧恶化,原本和谐、恩爱的夫妻关系变得争执不断、吵闹不休,二人的婚姻亮起红灯,家庭面临破裂的风险。其妻认为,代某被判刑后,全家人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自觉低人一等,而且原本经营红火的生意也因代某被判刑而变得冷清,更让她气愤的是代某被判刑后开始自暴自弃。而代某认为自己当初违法犯罪是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自己不被妻子理解非常郁闷。
人民调解员受理调解申请后,本着治病救人、挽救家庭的原则倾心调处了这一纠纷。一是对代某的妻子好言安慰,向其阐明社区矫正这一国家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的内涵及目的,突出强调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不被歧视和差别待遇的权利;二是对代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疏导,要求其认罪悔罪,鼓励其重拾生活信心,打开其自卑心结;三是针对代某生意惨淡,建议其转变经营思路,拓宽经营渠道;四是鉴于代某法律意识淡薄,协助监管部门为其日常经营着力把好法律关,勒令其务必诚信经营,合法致富;五是积极寻求市监、税务等部门协助,帮助其减轻经营负担。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代某的妻子对代某被判刑一事不再耿耿于怀,并表示谅解,代某亦对今后的生活信心倍增,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据悉,紫马乡人民调解委会与监管部门专门针对全乡现有在册的10名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将涉及社区服刑人员的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他们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田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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