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公安局花贡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查处1起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行政拘留1人,严厉打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6月29日17时许,花贡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你辖区村民潘某扬言要用斧头砍村主任刘某,请出警处理。
接到指令后,花贡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经查,6月29日16时许,花贡镇政府包村干部及工作人员正在大田乡民族村委会办公室忙于开展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大田乡民族村潘某拿着一张电表落户申请表来到村委会办公室找到村主任刘某,要求刘某在申请表加盖公章,刘某给予解释其新修的住房属于违章建筑,未给予盖章。潘某当场表示不满,愤怒之下将电表落户申请表撕掉,随即边辱骂边走出办公室,回到家后想越气愤,认为刘某故意刁难他。当日17时许,潘某提着一把斧头来到村委办公室外的院坝里,大声辱骂刘某时间长达10多分钟。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传唤潘某到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潘某对涉嫌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潘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 李骅 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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