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贷款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学生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转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年龄必须在25—55周岁之内)必须为兴义市户籍且居住地在兴义市辖区内(现义龙新区管辖除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办理时间
2019年7月8日到2019年9月2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按“先续贷、再首贷”原则错峰办理贷款申请, 续贷学生尽量8月1日前来办理贷款,错过贷款高峰期。
三、办理地点
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四、所需资料
(一)首次贷款学生
1.《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原件1份,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按程序办理,不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要承担相应责任,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搜索→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所在县资助中心选择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个人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错漏)→点提交→返回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输入登录名、密码等点击登录→点击系统栏目中的申请贷款→点新增→填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错漏)→提交→贷款申请→新增贷款→提交→点导出申请表→打印1份申请表→对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直接办理,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经审核后办理。(如果发现信息错漏可通过点击系统栏个人信息或共同借款人信息变动栏进行变更并提交);注:家庭住址必须填到村组及门牌号,QQ号、QQ邮箱、电话号码必须填。
2.《学生二代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1份。(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提供, 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要承担相应责任)
5.《家庭户口簿》带原件进行审查,不要复印件。
(二)续贷学生
1.《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原件1份,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陆、申请、打印)。
2.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因实行电子合同,如果共同借款人签不成字的,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来办理)的身份证原件,不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贷款学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按以下步骤进行办理(续贷学生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来办理):资格审查→政策讲解→签订合同→领取资料→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读高校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电子回执→结束。
六、特别提醒
1助学贷款学生要牢记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和支付宝账号及密码。
2.助学贷款办理结束后一定要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录入回执。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校毕业后必须按时还款,否则将会被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39060。
兴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