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知,按照中央和省、州文件精神,我州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以减轻困难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目前,该局已划拨2700余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全州37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自7月上旬开始,已审核认定并公示期满的顶效瑞安水泥厂等首批9家困难企业开始办理前3个月(连续补助6个月)的岗位和社保补贴资金,截至7月20日,已兑现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350余万元。
据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黄长春介绍,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今年到期的就业政策再延长一年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5月,州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针对继续对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继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工转岗培训工作及我州2010年“困难企业”界定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关于继续对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问题,《方案》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在缓缴期间,发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休、死亡的,继续采取“退一补一”的办法进行补缴后办理有关手续;员工调动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采取“走一补一”的办法督促企业补缴该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已享受工伤人员待遇的继续确保发放,新发生的工作人员按照常规办理。困难企业不能因企业缓缴医疗、生育保险费而停止或降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的问题,决定继续执行原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关于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规定,将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的时间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止。
州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并继续实施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办法让企业得以更好的发展。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余额中划拨出2700万元作为困难企业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具体条件为,经审核属于“生产型”的企业可实施岗位补贴;2010年“生产型”企业新增的就业岗位可同时按新增岗位数享受岗位补贴;属于“流通型”的企业,职工在50人以上的可实施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属于创新型“第三产业”的企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和大学生创办的实体等服务型企,可实施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继续执行职工转岗培训。
同时,《方案》对申报“困难企业”界定的企业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2009年已经被界定的企业以及按照黔劳社厅和黔人社厅文件规定符合申报条件且未申报的企业。二是2009年底与2008年度相比,利润总额持续下降或继续亏损的企业。三是2009年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按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四是2009年度未发生一次裁员不超过在册人数10%的企业。五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企业。
经过州界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的审核和界定,全州共有贵州醇酒厂等3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被界定为受金融危机影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困难企业”并分别于6月21日至6月28日、6月30日至7月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及时对以上企业办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目前,除以上9家企业岗位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外,其他企业的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正在陆续办理中。
黄局长说,截止目前,失业保险费减收289万元,涉及参保单位301户,职工19883人;工伤保险费减收148万元,涉及参保单位1028户,职工43037人;医疗保险费减收223万元,涉及参保单位240户,职工16632人;生育保险费减收32万元,涉及参保单位预算180户,职工7832人。对企业富余人员转岗位培训150人的培训工作正在开展,等转岗结束后,按规定拨付培训补助费。
由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困机构简化审批手续,使此项工作得以高效、快捷开展,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