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公安队伍整顿出“重拳”——
连续两年挂末 一把手引咎辞职
针对我州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等突出问题,4月下旬,全州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队伍整肃专项活动,旨在提升全州公安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队伍整肃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单位和部门工作在全省连续两年排名挂末的,要追究责任,直至一把手要引咎辞职。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安队伍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这支队伍应该是一支一身正气、执法威严,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的队伍,自“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州公安民警绝大多数是好的,这支队伍是一支值得党委政府、值得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涌现了像张仁政、陈友权等英雄模范。但这支队伍在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不作为、不文明、不规范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摸清全州公安队伍现状,李宏亚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分别轻车从简到兴义、望谟、册亨、安龙、兴仁、贞丰、普安等县市调研。他指出,我州公安队伍中存在: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表现在执行标准不高、执行速度不快、执行力度不大、执行办法不多、执行能力不强等;机关作风懒散拖沓现象,主要表现在工作纪律不严、学习风气不浓、进取精神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督促检查流于形式,对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政工部门履职意识不强。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此次专项活动实行问责制,重点解决目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意识、全局观念不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纪律松懈、作风懈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事等问题。
李宏亚在此次专项活动动员会上强调:在公安队伍中,队伍建设是前提,也是保证。切实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要强化思想教育形成主流意识,在队伍整肃专项活动中首先要从主观上找原因,让每一个民警明白“我是谁,为什么入警,我存在哪些问题,我在干什么,我能干什么、我必须干什么”。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得失观,形成奋进向上的主流意识。强化班子建设,形成奋进势头,班子建设要讲团结,但团结决不是一团和气,要建立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基础上;要重务实,务实就是要摸清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要保廉洁。强化科学管理,形成良性机制。要强化内外监督,形成自律氛围。
为出实效,此次专项活动州公安局党委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进行督查,实行如下问责制:
——纪检监察、督察支队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对民警工作时间和8小时以外涉车、涉枪、涉赌、涉酒等突出问题,一经发现,绝不姑息迁就。
——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一年内,单位和部门民警被纪委、督察部门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发黄牌提醒;发生3次以上或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被省公安厅以上单位通报一次以上的,视情节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直至责令辞职、免职。
——在队伍管理中充当“和事佬”,导致队伍管理“软”和“弱”,工作运转不畅、无起色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免除职务。
——单位和部门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挂末的,要追查责任,属领导不力的,一把手引咎辞职。
——全体领导干部和民警每个季度必须如实申报违法违纪情况,对拒不申报的,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凡发现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包庇袒护,或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有案不查、查案不严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警不认真履职,不作为的,年度考核一律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开除公职。
——纪委、督查等部门不认真履职做好相关工作的,将追究纪委、督查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