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5月26至27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兴义黔山酒店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全州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院长赵福全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常务副院长李勇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全州两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和刑事法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2010年全州法院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刑事一审2000件、二审378件,判处罪犯3237人,判决发生效力1392件2165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恶性犯罪589件846人、重刑率33.7%,“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706件1367人、重刑率26.42%,毒品犯罪129件175人、重刑率41.7%。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骗局败露后杀人碎尸的被告人张金松、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105克的被告人王守华等一批犯罪分子被执行死刑。中院依法审理了欧阳帆等17人、王齐平等29人、王龙刚等41人涉黑、恶团伙犯罪,首犯欧阳帆、王齐平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王龙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省法院二审均维持了一审判决。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贪污贿赂68件91人,渎职14件1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40件95人,非法采矿、滥伐盗伐林木等25件37人,判决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4.6万元。
对罪行较轻、危害后果不大、具有悔罪态度并主动赔偿损失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免于刑事处罚41人,判处拘役、缓刑、单处罚金等附加刑551人,未成年人犯罪判处非监禁刑占30.3%。
此次会议着重就《刑法修正案(八)》、《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新颁布施行的刑事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讲解、培训、交流,并就刑事二审改判、发回情况进行通报,通过以会代训、实务研讨、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州刑事审判能力、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
赵福全院长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事关生杀予夺,责任重于泰山。全州法院要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感;要拓展刑事审判职能,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做好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依法妥善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纾缓矛盾对抗,二要积极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着力深化刑事审判化解矛盾的职能,三要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四要重视非监禁刑的使用,避免因被监禁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提升办案社会效果,一要使用坚持严打方针,开展好“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二要公正司法,严格把好“证据、定罪、量刑、程序、行刑”五关,三要宽严适度,罪行相宜,做到罪行均衡,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的;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一要正确理解《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精神和目的,二要准确把握方法和步骤,规范量刑建议的采纳,三要保障和实现控辩双方诉讼平衡,四要加强与党委、人大和公、检、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保证量刑规范化改革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全州法院要做到不辱使命,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龙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