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12日下午,历任兴义市政协副主席、兴义市桔山新区工委会主任、黔西南州政协常务副秘书长、州建设局局长等职务的正县级领导干部蒋瑞来受贿一案在黔西南州中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瑞来在其2002年至2008年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旧址土地开发的项目招标、兴义大道、桔山大道绿化、神奇东路征地、北京路、遵义路立交桥项目招标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2万元、美金1万元及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价值人民币约99.99万元的住房一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将对该案进行择期宣判。(陆金凤 摄影报道)
在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分别指控蒋瑞来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一,为没有房开资质的黔西南州内某公司虚假提供相关土地出让等证明,使其在黔西南州林业局旧址土地开发的项目招标中有资格竞标,事成后,该没有房开资质的公司贿赂其价值999896元的云南昆明市房屋一套;二,为兴义市某商贸公司及吴某承接兴义市“惠实花园”住宅小区二标段、“康居家饰建材城”项目、木浪河水库北干渠高填方段渠道改道工程、兴义广场绿化工程、桔山大道绿化等工程中提供帮助,并个人决定向屋低价出让800余平方米土地,从2002年至2008年期间,分九次收受该公司法人吴某贿赂100万元及吴某个人贿赂26万元;三,为遵义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某在兴义市神奇东路“花月商贸城”项目征地及缴纳土地出让金方面给予帮助,该帮助为该项目所征土地为基本农田,按规定不能作为房开用地,蒋瑞来帮助该公司改变土地用途,事成后,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殷某贿赂人民币30万元;四,为肖某、陶某承接下五屯南村枫林项目及兴义市会展中心项目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人民币10万元;五,为一家无资金、无资质州内某单位提供虚假土地转让手续,收受贿赂5万元;六,为欧某开发兴义市遵义路与沙井路交叉处一宗5、63亩土地及“瑞金商住楼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因该宗土地面积较有限又处在黄金地段,为利益最大化,蒋瑞来为该项目增容积,事成后,于2004年10月至2007年2月期间先后四次收受欧某、许某贿赂美金1万元,收受欧某贿赂人民币6万元;七,为兴义市北京路、遵义路立交桥项目的实际承建人陈某在招标过程中提供帮助,事成后,收受陈某贿赂10万元;八,为许某、钟某等开发“金钻豪城”房开项目提供帮助,事成后收受许某、钟某贿赂人民币5万元。以上指控,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蒋瑞来的供述、证人证言、属证等。(据中国黔西南 记者彭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