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隆重举行
从今年7月起,全州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能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
胡晓义傅传耀陈鸣明等出席仪式 龙长春主持
胡晓义(右一)为领取养老金的代表发放养老金。
10月23日上午,兴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在坪东广场隆重举行,标志着从今年7月起,全州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能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蔡振红、工伤保险司司长刘梅、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夏一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保华等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州委书记陈鸣明,州委副书记、州长龙长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付贵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桑维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国汉等州领导出席仪式。
发放仪式由龙长春主持。
胡晓义在发放仪式上作重要讲话。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去年作出决策,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连同之前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天在兴义市结出了初步的成果。兴义市首批60名老年居民的代表今天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了,我对此表示祝贺,同时也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认真落实中央政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胡晓义希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理解、认真执行和广泛宣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把落实好这两项重大的惠民政策作为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大的历史责任。希望各级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以及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同志们,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使党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到广大城乡居民身上。希望广大城乡居民学习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踊跃地参保,实现“老来无忧、生活美满”的生活愿景。
陈鸣明在讲话中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是全州民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州广大城乡居民期盼已久的一件喜事。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帮助下,2009年、2010年我州兴仁、贞丰两县先后被批准为第一批、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今年,其余6个县(市)又被批准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至此,全州8县(市)都被批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做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政府补助、养老金待遇和经办管理“四统一”,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打下了基础。从今年7月起,全州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都能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真正让广大城乡居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养老不犯愁”的梦想,对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鸣明强调,今天举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仪式,充分体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州工作的充分肯定,必将有力推动我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我们要以此次发放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真正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知晓率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切身感受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处,扩大参保覆盖面。要积极为参保群众搞好服务,强化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实现应保尽保,安全使用,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真正惠及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努力为构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和谐黔西南,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龙长春在讲话中要求全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社会养老金的办理、发放等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经办能力,积极为城乡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要加强对养老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切实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桑维亮在发放仪式上要求,兴义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政策要求,让群众切身感受参保的好处,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领取养老金代表——兴义市黄草街道办胜利社区刘祥德老人在发放仪式上作了发言。
出席仪式的领导分别为60名领取养老金的代表发放了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