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认真汲取福泉“11.1”运送危爆物品车辆爆炸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黔西南州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打击和防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治安隐患,从2011年11月2日至2012年4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对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和“从严从紧、重点管控”的原则,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危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州危爆物品“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
专项行动要求,要严格监管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对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摸排,全面掌握涉危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
要严管危爆物品从业人员,全面掌握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思想状况、流动情况、分布情况。提高发现、查处涉危违法犯罪的能力。要规范危爆物品运输许可行政审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许可。对不具备合法的民爆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资格的;不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和守护工作人员的从业单位一律不予审批运输许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负责人及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宣传教育,严格督促其按照规定的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行驶。要严格危爆物品储存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危爆物品储存情况以及存储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要严厉打击涉危违法犯罪。
结合正在开展的“清网行动”,以破大案、抓逃犯、追源头为重点,始终保持对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打击实效,震慑犯罪。
(杨海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