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普安县立足“三强”、着力“四建”工作措施,大力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比2010年增长30%、新创办企业存活1年以上的比例达到65%、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3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5%以内,努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发展保民生。
一、 立足“三强”促创建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人社、经科、财政等13个县直部门为成员的普安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四线”共建。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普安县在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宣传的同时,着力在机关、企业、科技人员、城乡群众“四线”中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即:在企业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活动,在科技人员中开展“科技创业、人才兴业”活动,在城乡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积极营造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良好环境,全面营造鼓励竞争、激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3、强化目标考核。
实行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四定”,即定任务、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务求实效。同时组建督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加强对创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督查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努力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着力“四建”助创业
1、搭建政策平台扶创业。
明确由县工商、税务、财政、人社、城管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一系列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作用,鼓励有创业意向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其中,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实行名称登记注册即时办理制度,减少注册登记审查环节,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政策规定积极落实创业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创业企业减负。近两年,全县共减免税收、费167人,减免金额达154.66万元。
2、搭建融资平台助创业。
一是建立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作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创业户创业。截止目前,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质押金支出40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22.4万元。
二是建立创业扶持引导资金。由县乡两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创业扶持引导资金300万元,引导扶持创业户创业。
三是实施创业补贴。对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业并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可享受政府提供的35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奖励资金(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业,最高可享受每年36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四是推进社保补贴。劳动者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10年以来社保补贴资金支出21.4万元。
3、搭建服务平台帮创业。
以开展“三个建设年”和“治庸治懒治散”等活动为契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对各类投资者、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财会、法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孵化园区以及各类创业基地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创业政策、信息咨询和创业辅导服务。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改造、再利用,搭建创业平台。同时,整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加强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开辟初次创业场地,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
4、搭建培训平台促创业。
引进和推广SIYB等创业培训模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整合工会、农口、职中等创业培训机构力量进行培训,努力提升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
截止目前,共开展免费专业技能创业培训266人,在职职工培训590人,从业人员培训1000余人,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100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就业160人。
(孔凡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