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 倩) 4月19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对张应松等五被告人犯强迫、组织卖淫、引诱他人吸毒、协助组织卖淫、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经法院判决,以张应松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引诱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以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王卫、马春艳、范松、张虎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通过案件的审判,有力地震慑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来源:黔西南日报)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