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力争实现2019年春季全市交通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的目标,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台“十一个一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整治。
《兴义市2019年春季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十一个一律”》
一、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拘留;
三、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假牌、套牌的,驾驶证一律计12分,并责令消除违法状态;
四、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报废的机动车的,一律当场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五、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的一律计分罚款、予以曝光;
六、驾驶外卖、快递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争道抢行、在行驶中使用手机的,一律从重处罚,并通告管理企业,责令整改;
七、轻微交通违法,一律批评教育,学习合格后予以放行。
八、对驾驶大型货车违法入城的,一律停办通行证,并对涉事企业纳入黑名单。
九、未经交警部门许可,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一律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并通告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十、驾车冲撞卡点或使用其它方法妨碍民警执法,涉嫌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
十一、党员、公职人员交通违法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机关。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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