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驾驶员称工作压力大“借酒消愁” 被查处后“愁上加愁”
9月6日,普安交警在惠民小区路口处开展统一夜查行动。当晚10时19分,一辆车牌号为贵EEB**8的小轿车缓缓驶来,民警例行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警询问,刘某说自己工地工期将至,工作压力太大,忙了一天后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瓶酒,心想着就喝了一瓶无大碍,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才走几步就被交警查出了酒驾,刘某某对自己心存侥幸感到非常后悔。
最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并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普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杨娟 高宇 王国军)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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