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正科级干部被“双开”!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原主任陈世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普安县委批准,普安县纪委监委对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原主任陈世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世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职工公款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世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安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普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世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世政简历
陈世政,男,白族,1973年9月出生,贵州普安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94.08-1997.06,任贵州省普安县盘水镇畜牧站技术员;
1997.06-2003.03,任贵州省普安县盘水镇畜牧站助理畜牧师;
2003.03-2006.03,任贵州省普安县盘水镇畜牧站副站长;
2006.03-2007.12,任贵州省普安县盘水镇纪委专职纪检员(正股级);
2007.12-2010.04,任贵州省普安县纪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
2010.04-2012.10,任贵州省普安县纪委派驻县信访局纪检组组长,县信访局党组成员;
2012.10-2013.12,任贵州省普安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12-2014.05,任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2014.05-2014.06,任贵州省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县民生项目监督青山特派组副组长;
2014.06-2014.07,任贵州省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县民生项目监督青山镇特派组副组长;
2014.07-2015.10,任贵州省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10-2015.12,任贵州省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长级干部,县委县政府督导员;
2015.12-2016.05,任贵州省普安县委县政府督导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正科级领导待遇干部;
2016.05-2016.10,任贵州省普安县委县政府督导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正科级领导待遇干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6.10-2017.09,任贵州省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正科级待遇干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7.09-2020.04,任贵州省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正科级待遇干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
(普安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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