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曼华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关于朱曼华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2021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朱曼华 黔西南州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刘光勇 黔西南州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马丽红 黔西南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雨生 黔西南州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鹏程 黔西南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 敏 黔西南州政协原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 虹 黔西南州政协原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秦永刚 为黔西南州政协副秘书长;
李 勇 为黔西南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
政协黔西南州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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