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义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边境的通告
关于兴义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边境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兴义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边境地区。如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前往的,须提供公派出差文件、旅游协议书、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至少提前三天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备方可前往,避免造成不便。因未提前报备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登记拦截的,将参照兴义市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偷渡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行为,严惩偷渡人员及其组织、运输、协助、容留者,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方式:拨打110电话。
兴义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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